简介:学校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担任党委副书记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包括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巡察办主任。
职责:
1. 贯彻中央、省委及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决定;
2. 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3. 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4. 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督促抓好巡察整改;
5. 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报送党委书记听取汇报时的讲话及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
6. 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7. 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巡察办、巡察组,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8. 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