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称巡察办),为单独设置的学校党委工作部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职能,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工作职责。巡察办设主任1名,设副主任1名,下设综合管理科。
职责:
1. 向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 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3. 承担巡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计划制定、方案拟定等工作,服务保障巡察工作开展;
4. 对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办;
5. 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 统筹协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参与或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7. 办理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