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三届党委第五轮巡察安排两个巡察组对音乐学院党委、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截止12月14日,两个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
进驻动员会上,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莲莲同志代表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传达了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并提出巡察工作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部署,向被巡察党组织通报了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并提出工作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本轮巡察是党的二十大之后学校党委开展的首轮巡察,各党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进一步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聚焦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党组织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了解,着力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建设新时代师范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据悉,两个党委巡察组将对被巡察党组织集中巡察时间1个月,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3909054536(第一巡察组)、18783270703(第二巡察组),电子邮箱:njsfxyxcz20220501@126.com(第一巡察组)、njsfxyxcz20220502@126.com(第二巡察组),并在高桥校区伯牙楼A段到B段大门入口左侧墙体、第三实训楼1楼外(靠化学化工学院)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20~17:30。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音乐学院党委、化学化工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内容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审核: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