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部署,现将第三届党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常规巡察对象:体育学院党总支、人工智能学院党总支
(二)专项巡察对象:图书馆、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报编辑部、档案馆(校史馆)、公共实验教学中心、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保卫部(处)、工会8个部门。
二、巡察内容
(一)常规巡察
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二)专项巡察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委关于内部控制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相关责任主体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反馈和主题教育检视涉及内部控制建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方式
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列席会议、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时间安排
党委各巡察组将于4月中旬陆续进驻被巡察单位。
五、工作要求
1. 巡察组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
2. 巡察组成员要按照党内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权限开展工作。
3. 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好各项具体工作。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巡察办。
联系电话:13568520332 联系人:吴艳波
党委巡察办
2022年4月6日